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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龙满族自治县红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青人社劳监处字[2015]316号行政处理决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秦皇岛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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