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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34刑初163号判决书中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指定宁南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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