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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景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贵州景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贵州景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上诉人王**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王**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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