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连平华冠水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连平县工业园实业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撤回申请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予以准许,符合终结执行的情形。另外,本案执行费人民币63400元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2019)粤16执恢31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12-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