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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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京东昌益得贸易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河北虹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
| 类型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赔付限额内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万元; 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赔付限额内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20682.22元(68940.73元×30%); 三、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付限额内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91998元; 以上三项,限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34元,减半收取1817元,由***负担480元,***负担13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