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陈**的起诉。 本案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6913.5元,在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原告申请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14 |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