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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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昶和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常州立晓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343元,减半收取171.50元、保全费248元、保全担保费500元,共计919.50元由青岛昶和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356元,常州立晓机械有限公司负担563.50元,因青岛昶和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预交1091元,由一审法院退还171.5元,常州立晓机械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青岛昶和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63.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70元,由上诉人青岛昶和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