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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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安徽同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06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金钱赔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内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