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市户县双乐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屠**劳务费10000元;

二、被告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屠**10000元自2021年2月20日至该款给付之日按年利率3.85%计算之资金占用利息;

三、被告西安市户县双乐建筑有限公司对被告王**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原告屠**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9元,由原告屠**负担9元,被告王**、西安市户县双乐建筑有限公司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