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华峰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19)浙0109民初10620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对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享有债权100000元。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1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均由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杭州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