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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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 湖北奥赛瑞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法院 | 孝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北奥赛瑞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价值1166485元范围内的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