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祥云精细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金旺稀贵药业有限公司 郴州市三晶科贸有限公司 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郴州市三晶科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5265.31元,减半收取7632.66元(原告实际预交7632.66元),依法退还原告郴州市三晶科贸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