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长兴东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10773294.03元(包含执行费78047元、案件受理费42842元、保全费5000元);如存款不足,则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详见清单)。

二、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