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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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城支行 河南顺之辉商贸有限公司 商丘市国裕通信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被执行人河南顺之辉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9号16层100号(产权证号:14××59)房产的查封、抵押; 二、前项所述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归买受人刘丽红(身份证号:4101211968××××××××)所有; 三、刘丽红(身份证号:4101211968××××××××)收到本裁定书后三十日内应持本裁定书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