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仓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太仓合江经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7238元,由上诉人新城房产公司、吴合江、徐淑妍、张彩玲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