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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成都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廖文祥、何春林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元,由原告成都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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