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太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债权总额36381.79元及利息,已实债权金额0元,未实现债权金额36381.79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待被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由本院予以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9-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