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896.25元,由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负担。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5792.5元,由本院退回2896.25元给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896.25元,由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负担。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5792.5元,由本院退回2896.25元给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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