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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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鸥哈希化学涂料有限公司 智诺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东莞鸥哈希化学涂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776元,减半收取为2888元,由原告东莞鸥哈希化学涂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