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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丹东菀丰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丹东菀丰食品有限公司在东港市农业农村局的补贴款中的32万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间不得向被申请人丹东菀丰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该款项。上述款项如需支付,须向东港市人民法院提存。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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