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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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达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无锡市西美灵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湖北美亚达集团涂镀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无锡市西美灵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湖北美亚达集团涂镀板有限公司相当于人民币35万元或查封其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2270元,由申请人张家港保税区达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