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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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创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艺源管业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泰州磊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泰州磊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艺源管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其中对被申请人泰州磊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艺源管业有限公司、***保全金额不超过935235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江苏苏创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缴纳。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