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营盛泰钢圈有限公司 山东合力车轮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东营盛泰钢圈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营市广饶县17号路北侧的不动产六处【大王20090038】、【大王G-234】、【大王G-235】、【大王G-236】、【大王G-238】、【广国用(2008)第111号】。 查封期为三年。 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