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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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超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超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将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9号楼2层201、202、203、204以及3层301、302、303、304房屋转移登记至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40900元,由河北超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31 |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