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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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创家居装饰(石家庄)有限公司 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实创家居装饰(石家庄)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6日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实创家居装饰(石家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装修款及家电款51810元。、 三、被告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对判决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094元,由被告实创家居装饰(石家庄)有限公司、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七日内到河北银行交纳上诉费并向本院提交缴费凭证。收款单位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银行账户:62×××47。逾期不缴纳,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19-06-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