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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则庙分理处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王清凤名下的网络资金账户(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准),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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