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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汉富融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摩硕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王华根对被告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摩硕投资有限公司、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汉富融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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