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执行人崔峰日于2021年11月17日法院强制扣划18,810元,执行费137元。据此(2021)吉0521执恢278号执行案件中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强制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执行人崔峰日于2021年11月17日法院强制扣划18,810元,执行费137元。据此(2021)吉0521执恢278号执行案件中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强制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