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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浩荣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赣州经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国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初1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蒋伟明、戚邦慧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10434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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