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安市平安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8)京73行初5134号行政判决书; 二、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50647号《关于第17448392号“美大”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第17448392号“美大”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淮安市平安电器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