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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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朱梅娥鉴定费用3711元。 如果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14元,减半收取757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向上诉法院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1-16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