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珺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勤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宁县望远镇鑫源化工经销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珺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勤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计1,000,000元,如存款不足,则只进不出,额满为止,余额可正常往来;或查封、冻结其所有的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1-08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