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界市力宏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5 一、被告张家界市力宏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 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家界后坪兄弟沙场砂石款188913元; 二、驳回原告张家界后坪兄弟沙场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56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078元, 由被告张家界市力宏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9-08 |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