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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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丰国际信息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永丰国际信息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将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二街2号1幢101号房屋转移登记至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二、驳回北京永丰国际信息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81 135元,由北京永丰国际信息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177 425元,由北京永丰国际信息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