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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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英辅语言培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深圳英辅语言培训有限公司签订的《英孚课程协议》、《英孚课程订单》; 二、被告深圳英辅语言培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课程费用33895.58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2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