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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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公司 义县瓦子峪镇人民政府 义县交通运输局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2021)辽0727民初1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280.89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556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1-11-24 |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