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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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庆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国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江苏国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前艾支行的账户(账号:***00012058)存款在40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开发区支行的账户(账号:62×××66)存款在5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丹阳市云阳支行的账户(账号:62×××79)存款在5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四、对被申请人江苏国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晓星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300万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五、对被申请人江苏国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江苏庆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在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六、对被申请人***所有的江苏国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在1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