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盘锦人合木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盘锦人合木业有限公司存款152150.00元;或扣留/提取其应得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包括房地产、车辆、股权、股票基金等)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1-25 |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