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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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亳州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亳州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574元,减半收取787元,由***负担。反诉费25元,由亳州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