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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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凯洋实业有限公司 南阳恒通防爆电机维修有限公司 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61.08元,减半收取计11530.54元,退还原告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30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