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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绿洲国信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新疆绿洲国信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的房产建筑面积7567.66平方米的13处房产(房权证精字第陆-00331号至-00343号),精他项(2014)第08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0000.56平方米,新疆绿洲国信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位于××县机器设备共计102项,以上资产作价12305693.6元(第二次流拍价)交付申请执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其债权本息及迟延履行金,不足部分申请人予以放弃。

二、申请执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裁判日期 2020-03-17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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