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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
百色市泰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10000元内赔偿原告***医药费651元;

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赔偿原告***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共计99元;

三、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在第三者商业险赔偿限额1000000元内赔偿原告***医药费4753.77元;

四、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在第三者商业险赔偿限额1000000元内赔偿原告***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共计597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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