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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民事再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鑫电力设备制造(南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7)苏06民终3507号民事判决及原海门市人民法院(2016)苏0684民初3852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2014年1月24日***、高文良、胡金华与海鑫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三、驳回***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96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661元,合计5932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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