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2021)川1421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原告***与被告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解除”; 二、撤销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2021)川1421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被告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购房定金5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7-28 |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