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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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疆建丝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疏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段晓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967.54元,减半收取计4,983.77元,保全费3,603.77元,由原告***、段晓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