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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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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元豪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澳润百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800元,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12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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