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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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泉州盛辉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泉州盛辉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运输费用2552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自2021年6月7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8元,减半收取计219元,由泉州盛辉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