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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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弘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赛沃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赛沃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驳回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311,450元,由赛沃特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9,800元、鉴定费20,800元,由派斯菲科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3-08 |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