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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联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佛山市联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6150元(佛山市联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预交33278.95元),由佛山市联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佛山市联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多预交的受理费27128.95元,经该司申请,本院退还予佛山市联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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