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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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德文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龙德文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5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